监察委与检察院,干部监督与法律监督的区别

各级监委是2018年机构改革后组建的,部分职能原本就是从检察院划转过来的,例如查处贪污腐败、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监察委是国家监察机关,履行监察权,其职能包括监督、调查、处置等。

  1. 监督职能:监委会对所有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他们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监督的目的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防微杜渐,防止公职人员从“好同志”变成“阶下囚”。
  2. 调查职能:监委负责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如果发现公职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监察委员会将进行调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3. 处置职能:对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监察委员会将进行处置,包括对违法违纪的公职人员进行处理,对履行职责不力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并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履行检察权,其职能包括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

  1. 刑事检察: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并对刑事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2. 民事检察: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提出抗诉。
  3. 行政检察: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提出抗诉。
  4. 公益诉讼检察: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检察院的职能主要聚焦于司法活动,而职务犯罪相关职能仅占据一小部分。

在职务犯罪案件中,监委和检察院需要紧密合作。监委负责调查取证,而检察院则负责起诉和审判。因此,两者联系最密切的部分主要涉及职务犯罪。

例如,某国家公职人员涉嫌利用公职权力谋私利。首先,由监委立案调查,适用监察法;调查结束后,若确认存在职务犯罪,则开除公职并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决定是否提起公诉,适用刑事诉讼法。如果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核实,则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如果认为不起诉,则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认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则作出起诉决定,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院和监委都致力于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推动法治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确保司法公正。而监委由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直接任命,具有较高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能够更有效地履行监察职责。

综上所述,检察院和监委在职责、法律依据和独立性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但在职务犯罪案件中需要紧密合作,共同维护法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