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数据不再成为“孤岛”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依托电子数据审查室,打造“检察官+数据审查员”新型办案模式,在浩如烟海的电子数据中锁定指控犯罪的关键证据,不断提升网络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通过数据审查抽丝剥茧驳斥犯罪嫌疑人的“幽灵抗辩”,为专业鉴定机构锁定海量电子数据中的“重点鉴定范围”,从而提高鉴定精准度和效率——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电子数据审查室正式投入运行后的3个月内,通过“检察官+数据审查员”的办案模式办理网络犯罪案件86件274人,审查电子数据达100余TB,涵盖电子邮件、网络云盘、手机通信记录、数据库等,电子数据审查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检察官+数据审查员”这一办案模式是如何从构想走向现实的,记者近日对海淀区检察院进行了实地探访。
搭建专业平台
为办理网络犯罪案件
提供技术支持
近年来,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科学技术飞速发展,数据安全、公民隐私保护等问题随之而来,给司法办案带来巨大挑战。北京市海淀区聚集着一大批知名互联网企业、科技公司,打击网络科技犯罪的现实司法需求巨大。
基于此,2016年,海淀区检察院成立办理高科技犯罪案件的专业化办案机构。5年后,该院成立网络检察办公室,凝聚全院力量聚焦网络空间犯罪治理。
“通过近年来的办案实践,我们发现网络科技犯罪案件具有电子数据体量庞大、形式多样、内容繁杂等特点,传统的证据审查方式难以应对,而司法鉴定成本较高、周期较长。”网络检察办公室的检察人员表示。
问题如何解决?
海淀区检察院选择“小投入解决大问题”这条路子,建立电子数据审查室为疑难复杂、数据庞杂的网络科技犯罪案件提供辅助审查与技术支持。
海淀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科技犯罪检察团队负责人张志婧告诉记者,他们在前期调研论证、正式立项后,耗时两个月完成设备采购、搭建、运行的全部工作,将接口丰富、储存量大、运行速度快、读取能力强的电脑工作站作为电子数据审查平台,并配备数据恢复,分析、取证大师等专业工具,解决海量电子数据提取难、存储难、读取难、分析难等问题。电子数据审查室设在检察办案区,方便、高效、专业的工作站成为诸多网络犯罪案件电子数据的“打卡地”。
电子数据审查室的核心在于硬件设备,关键在于“软实力”的配套提升。海淀区检察院发挥智力资源密集的区位优势,先后招录多名有计算机、法学专业复合背景的人才,目前已经指派三名具有计算机专业知识背景的检察人员担任数据审查员,并吸收本院具有鉴定资质的专业人员参加,在不脱离办案岗位的前提下,对审查室日常运行进行管理并负责电子数据审查分析。
从1000万条聊天记录中
精准锁定关键证据
“那不是我开赌场收的钱,是我的合法收入,一部分是我开砂场挣的,这砂场没执照,一部分是我开足疗按摩店挣的,一部分是我老婆在西安开鞋店的收入。”2019年,郑某等8人开发运营了一款披着普通聊天软件外衣、名为“红猫”的网络赌博手机软件,后被举报抓获。2020年3月19日,公安机关以开设赌场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提讯时,郑某向承办检察官李鹏辩解道。
回到海淀区检察院的电子数据审查室后,李鹏和数据审查员郭树正、杨程讨论起郑某的辩解。“你看这是‘红猫’后台的数据库,我们筛掉了郑某他们自己设置的虚拟参赌‘机器人’,真实参赌人员在开始运营两个月内就达到300多人,他如果全面运作赌场,很难有精力再去做其他生意。”数据审查员展示后台数据情况,“所有的证据很可能都在涉案的电脑、手机中,电子数据想完全销毁很不现实,我们需要再仔细审查。”数据审查员边说边与李鹏商定审查方案。
办案过程中,海淀区检察院科技犯罪检察团队指派数据审查员加入办案组提供技术支持。其间,数据审查员对依法扣押的30部电子设备进行重点筛选,以相关字段作为关键词,对1000万条聊天记录数据通过取证工具检索分析,并同检察官一起审查。最终,电子数据“告诉”检察官,郑某提到的砂场早在运营赌场前已关闭,足疗按摩店是他经常光顾消费的场所,而鞋店则由郑某妻子经营,二人财务分离,妻子的钱不会转给郑某及其关联账户。
此外,数据审查员还在电子数据中找到多个之前未掌握的郑某等人用于接收赌资的银行资金账户,检察官立即会同公安机关向相关银行调取交易流水明细,并对新发现的涉案资金账户进行冻结。之后检察官和数据审查员结合电子数据,对涉案账户和银行流水梳理分析,最终认定郑某等人非法获利1600余万元。
在固定电子数据后,检察官向郑某适度开示电子数据,面对确实充分的证据,郑某等人放弃了诡辩,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2020年9月22日,海淀区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今年1月19日,海淀区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郑某等人二年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至20万元不等。
“这是数据审查室所参与办理众多案件中的一件普通案件,依靠电子数据审查,我们已经突破十余个‘零口供’案件。”海淀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许丹介绍,数据审查员的职能主要有三项:提供技术审查意见、协助制定补充侦查方案、协助开展自行补充侦查。数据审查员也是一线的办案人员,许丹坦言,以电子数据审查室为依托,打造“检察官+数据审查员”的办案模式,能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推动检察办案与检察技术有效融合,实现对电子数据的深度挖掘和高效利用,优势互补。
实现数据审查和司法鉴定
双向衔接
2018年6月4日,某知名互联网公司发现财务系统服务器应用程序及数据被删除,删除内容大小为9TB。正是这消失的9TB数据,导致公司财务系统全面瘫痪。公司立即约谈可以登录财务系统并执行有关操作的5名员工,其中4人均向公司提供了工作电脑的开机账号及密码,自愿接受检查。唯有员工韩某拒绝向公司提供开机密码。公司报警后,韩某以隐私为由拒绝向公安机关提供开机密码。
侦查前期,针对韩某电脑的司法鉴定一无所获。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掌握大量间接证据并查实后,申请数据审查员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其间,海淀区检察院的数据审查员建议鉴定机构针对该设备制定技术破解方案,鉴定机构依照上述方案顺利破解了设备,获得了电脑硬盘中的镜像数据。数据审查员从海量数据中检索出韩某执行的删除命令、作案IP地址、网卡地址等关键证据,这些成为公诉机关指控犯罪的有力依据。2020年10月30日,二次开庭时,海淀区检察院向法庭出示了该份鉴定意见,并详细梳理了相关证据材料。最终,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公诉意见,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七年。
“如果将海量电子数据批量送鉴,司法鉴定往往周期较长。如何解决数据审查与司法鉴定有效衔接的问题,对于提升办案质效非常关键。”许丹告诉记者,电子数据的审查往往以司法鉴定意见呈现,“检察官+数据审查员”的办案模式构建后,他们发现在衔接配合司法鉴定方面,检察机关大有可为。
“我们首先需要厘清电子数据审查室和司法鉴定机构之间的职责定位,做到配合协作但不越位。”许丹介绍,海淀区检察院探索实行“数据审查与司法鉴定双向衔接”机制,由数据审查员对海量电子数据进行初步筛查后,确定是否委托鉴定以及鉴定范围、事项等,同时对鉴定意见进行复核,这是“双向衔接”机制中数据审查员的两大优势。
数据审查员的优势之一,是辅助筛选鉴定范围。在案电子数据通常数量庞大,体量最高达数十TB。数据审查员对杂乱无序的电子数据进行审查后,能够缩小检材范围,精准提出司法鉴定需求,极大提升司法鉴定的效率。“比如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我们经过初步筛查,引导鉴定机构从50余部手机、90余块硬盘、谷歌服务器数据库共3TB的数据中,选取涉案电子数据60GB进行重点鉴定,有效提高了鉴定针对性。”许丹介绍,目前该院通过数据审查员辅助筛选鉴定范围的方式进行送鉴的案件已有10件54人。
数据审查员的优势之二,是复核鉴定内容。该院在办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时,数据审查员发现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在数据库中以未加密的明文形式存在,而鉴定机构提取鉴定的则是加密并解密后的公民个人信息,两份数据存在实质性矛盾。经沟通,发现鉴定机构并未对明文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鉴定,对此检察机关要求对此情况进行补充鉴定,增加认定了指控的犯罪事实。数据审查员对司法鉴定意见进行复核,及时要求鉴定机构重新鉴定、补充鉴定等,进一步提高鉴定意见的准确性。
“我们也明显感到海淀区检察院在此方面专业性的进一步提升。通过这种机制,我们的鉴定方向更加明确,效率也更高了。”谈到“数据审查与司法鉴定双向衔接”机制所带来的变化,中海义信司法鉴定人员表示了认可。
出台工作规程
规范电子数据审查室运行
为了使电子数据审查室运行更加规范,海淀区检察院配套制定了《电子数据审查室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和工作台账,明确电子数据审查室的职能定位和操作指引。
海淀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杜邈告诉记者,电子数据审查室成立之初,该院就将其定位为“辅助审查平台”,它不属于司法鉴定机构,不承担鉴定职能,电子取证工作原则上仍由公安机关或鉴定机构等单位负责。此外,虽然实行“检察官+数据审查员”办案模式,但需明确数据审查员的“辅助”特性,审查员借助专业知识和技术设备,对在案电子数据进行分析、研判,为办理网络犯罪案件提供专业支持,而证据采信、事实认定等问题最终仍由检察官决定。《规程》同时明确,数据审查员在辅助审查过程中,也要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既审查有利于指控犯罪的证据,也要高度重视审查无罪、罪轻证据,确保依法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
下一步,海淀区检察院将以成立网络检察办公室为契机,打造网络科技专业品牌,着力培养兼具法律和技术复合背景的检察人才,不断完善“检察官+数据审查员”办案模式。“我们将通过不断优化机制配套、强化智力支撑,为维护首都网络安全、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杜邈说。
代表点评
全国人大代表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创新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伊彤
身处北京,我有幸参加过海淀区检察院举办的多次活动,深刻感受到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背景下,该院把握时代发展脉动、充分挖掘技术动能,不断以更专业的检察发展回应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
海淀区检察院着眼于办案中的电子数据问题,不断探索海量数据与专业化审查的破解途径。他们5年前成立了办理高科技犯罪案件的专业化办案部门,今年又成立了网络检察办公室和电子数据审查室,这一系列举措在办理疑难复杂网络犯罪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北京市乃至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在科技工作领域,我们经常提到“数据孤岛”。如果不能建立数据之间的有效关联,会大大降低数据的利用价值。该院通过配置相关配备,检察官和技术人员有机配合,有效激活了电子数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打破了“数据孤岛”带来的难题,对于互联网时代的新型违法犯罪形成了强大震慑。作为一名科技工作者,我希望检察机关不断突破网络犯罪案件办理难题,更好满足社会公众在网络安全、网络生态等方面的更高需求,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北京市人大代表
北京华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华为海淀业务部总经理
朱卓
作为北京市海淀区的驻区企业,我们感受到了海淀区检察院在打击网络犯罪、保护营商环境、净化网络空间方面的不懈努力。我曾经多次参加该院举办的检务公开活动,了解到他们组建专业化办案队伍,打造电子数据审查室,用科技赋能检察办案,办理了一批保护民营企业的典型案件,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直以来,该院通过多种形式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坚持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网络违法犯罪,不断筑牢网络安全社会根基。我们期待海淀区检察院为保护科创企业,净化网络空间作出更大的贡献。
北京市人大代表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
王永生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始终站在打击信息网络犯罪、维护网络空间安全的前沿,探索性建立了电子数据审查室,不断探索网络犯罪案件证据审查、认定等前沿问题,提出“检察官+数据审查员”办案模式,妥善解决了信息网络犯罪中普遍存在的海量电子数据难题,在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和网络安全治理领域成绩斐然,有效维护了网络空间的清朗和安全。作为辖区高校,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也是受益者。
作为以信息特色立身的高校,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愿意发挥特长和优势,与司法机关携手,共同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更好地服务和融入首都新发展格局,为北京“四个中心”建设贡献力量。
(检察日报 简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