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指的是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这意味着企业出口自己的产品时,不需要为这部分销售支付增值税。
“抵”税,则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不包括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应纳税额,这些项目单独核算)。这意味着企业在购买原材料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在后续出口时得到抵扣。
“退”税,指的是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期内因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不包括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应纳税额,这些项目单独核算)。这表示企业有超出应抵税额的进项税,经过批准后,可以退还这部分税款。
2. 免抵退的计算公式与案例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过程涉及到增值税的申报和留抵情况。简单来说,就是先计算增值税,填写增值税申报表,然后根据留抵情况来判断当期是否退税。因此,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增值税申报和出口退税申报必须是同步的,因为没有增值税的申报,就无法得知是否退税,这一点与外贸企业很不一样。
举例:某生产型企业,生产产品全部外销,没有内销。当期采购原材料进项税额为20万元,同时当期采购了一台设备,进项税50万。当期出口货物折算为FOB价格的销售额为200万元,出口退税率为13%。
(1)应纳税额 = 0 - 20 - 50 = -70万(期末留抵70万)。
这70万留抵中有50万是设备的进项税,由于设备成本并非一次性计入商品价值,因此不能全部退税。
(2)免抵退税额 = 200 × 13% = 26万。
(3)应退税额 = 26万。
对于更复杂的情况,例如某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出口退税率13%,2021年4月份发生了多项业务。首先,要计算当月应纳税额,即销项-进项,得到应纳税额为-16.9万,表示有留抵。但由于不是所有都能退税,需要看上限是多少。免抵退税额 = 160 × 13% = 20.8万,所以应退税额 = 16.9万,实际用了3.9万抵了内销销项。
3. 出口货物的退税申报时限
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报关出口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非报关出口以出口发票开具日期、保税区出口以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退税及消费税退税。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未申报退(免)税,那么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在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