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7号),宣布自2017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启用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这意味着,所有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该平台,对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内的多种发票进行查验。
这一举措意味着增值税发票的查验将实现全国统一的标准化操作,假发票将无处遁形。那么,这个查验平台具体如何使用?能查验哪些种类的发票?有什么时间和次数的限制?以下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发票查验平台的网址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首次登录平台时,需要下载并安装根证书文件。
在查验发票种类方面,该平台可查验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包括: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
-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发票,请按照原查验渠道进行查验。
在查验时间范围上,可查验最近1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而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可以次日进行查验。
每天每张发票可在线查询次数为5次,超过次数后请于次日再进行查验操作。
在查验操作步骤上,首先登录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根据取得的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输入相关的查验项目信息。根据纳税人查验的票种,其输入的校验项目也有所不同。确认输入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查验按钮,系统将自动弹出查验结果。若查询不到,则显示不一致或查无此票的结果信息。
查验结果说明如下:
- 若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则显示相关的发票详细信息(如发票已被开具方作废,则在查验结果中显示“作废”标识)。
- 若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至少有一项不一致,则显示查验不一致的结果信息。
- 若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无法在税务机关的电子信息中查到,则显示查无此票的结果信息。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关于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公告》全文。
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为纳税人提供了一个便捷、高效的发票查验服务,有效打击了假发票的违法行为,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